【招标公告】徐溜镇涵洞村特色田园乡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及配套)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徐溜镇涵洞村特色田园乡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及配套)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溜镇涵洞村特色田园乡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及配套)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阴区发改投资备【2019】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兴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溜镇涵洞村特色田园乡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及配套)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淮阴区徐溜镇涵洞村境内

2.1.2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徐溜镇涵洞村境内,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及配套绿化、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用地面积258940平方米。

为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建筑形式以仿古建筑为主,注重乡土文化的挖掘与传承,尊重乡村特有的田园景观、传统建筑和肌理,以及乡土建筑材料新建建筑与乡村环境相适应,充分利用传统建筑材料,重构承载乡愁记忆的精神家园。具体如下:

(1)集中居住区工程

为了安置房屋搬迁及改造的村民居住问题,在涵洞村1、2村组新建仿古民居、卫生室、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筑,新建中心景观、组团景观、宅间景观、庭院景观、道路绿化等景观绿化,新建道路、给水管网、雨污管网、强电弱电管网、给水加压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环卫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约43000㎡,其中民居建筑面积约41000㎡,配套公共建筑面积约2000㎡。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5米。

(2)新乡生活区工程

项目依托乡村田园特色,在涵洞村3村组建设农业休闲综合体,新建仿古村委会、旅游休闲服务、公厕等建筑,整治民居,新建村口景观、广场、绿地、田园等景观绿化,以及新建道路、给水管网、雨污管网、强电弱电管网、环卫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0760㎡,其中新建公共服务和旅游服务建筑面积约12760㎡,整治民居建筑面积约8000㎡。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5米。

(3)生态岛工程

项目依托涵洞村小岛滨水、田园生态肌理,建设生态旅游休闲观光岛,新建服务设施、休闲驿站、公厕等仿古建筑,垂钓中心、沟塘整治、道路绿化、节点绿地等景观绿化,及其他照明、水电、环卫、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000㎡,景观绿化用地面积约54445㎡。

(4)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对辖区内的滨河、田园进行生态修复,以及景观、绿化、照明、小品、构筑物等配套设施建设。总用地面积约189958㎡。

(5)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对涵洞村4、5、6村组中部分质量较好民居进行整治改造,新建休闲驿站、公厕等,及对区域村庄道路、环境进行综合提升。总建筑面积约1400㎡,其中整治改造建筑面积约800㎡,新建配套建筑600㎡。

(6)滨河道路工程

服务整体工程项目建设,将从金城村到涵洞村之间的淮沭河堤顶路改造拓宽,贯通涵洞村与徐溜镇、主城区板块。改造不同级别的村庄道路及配套道路绿化建设,道路总长度约10公里。    

2.1.3合同估算价:约2.58亿元。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最终以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为准;工程价款以审计部门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审定的价格为准;中标人须进行限额设计。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0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要求由总承包单位对整个徐溜镇涵洞村特色田园乡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及配套)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服务范围内包括:

(1)徐溜镇涵洞村特色田园乡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

(2)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金属门窗、机电安装(消防、给排水、电气深化设计等)、道路、综合管线、景观绿化、环境综合整治等设计内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本项目所涉及设备的供货及建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

(3)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幼儿园、商业建筑及配套设施;村史馆、农业服务用房;景观绿化;建筑立面综合整治;道路及照明;综合管线等,并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求及使用功能;

(4)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前政府部门要求办理的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前期设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报告的编制;发改委、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等有关部门的方案报批、初步设计、审图、消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的备案、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2.3付款方式

2.3.1设计费进度款

(1)项目分两期建设,甲方在每一期工程按施工进度支付设计费,即每一期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2周内按本期合同设计费总价的50%支付第一次设计费;

(2)第二次支付在第一次支付设计费后一年内支付本期合同设计费总价的30%;

(3)第三次支付在第二次支付设计费后一年内支付本期合同设计费总价的20%。

2.3.2施工费用支付

(1)项目分两期建设,甲方在每一期工程按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即每一期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2周内按本期合同总价的50%支付第一次工程款;

(2)第二次支付在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后一年内支付本期合同总价的30%;

(3)第三次支付在第二次支付工程进度款后一年内支付本期合同总价的20%;

(4)约定的第二次工程款支付日期到期后开始计算利息,计息基数为未支付工程款金额,利率按年化6%计算;

(5)如甲方有能力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款,未支付工程款金额,利率按年化6%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具备以下①资质或②资质: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营业执照包含园林绿化施工。

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如无法反应专业,则以毕业证或职称评审表为准)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17年04月29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18年04月29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19年01月29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的承担过工程合同(或投资)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类似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或仿古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合同(或投资)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类似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或仿古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说明:以上(1)和(2)业绩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依据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金额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金额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合同(或投资)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类似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或仿古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设计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保证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管理成员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参保的在职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上述人员自2018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参保的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有效的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证明。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报名、缴费及其他注意事项

4.1请拟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31日,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305元,招标文件费用须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中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网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4.2拟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CA锁及电子签章办理请至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办理所需资料详见以下网址:http://www.haztb.gov.cn/hawz/infodetail/?infoid=2f107f17-bd55-4fd8-8fd5-fa653d627af8&siteid=1&categoryNum=006002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6309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银)、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从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评标方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办法

定标办法:直接票决定标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兴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

联系人:朱爱明

电话:13770480561

招标代理人: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留学生创业园1203室

联系人:杜

电话:15951266500


(PC端网址链接: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GG_b9599f8c-e6e8-424c-8b7b-e0f376198c32&CategoryNum=037001001)


喜欢我,关注我

拉到最上方标题下,点击“淮阴交易”关注

搜索公众帐号:huaiyinjiaoyi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加国头条 属于信息发布平台,加国头条 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分享新闻到
微信朋友圈
扫描后点
右上角分享

0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Ad

Related Posts: